Sunday, October 28, 2012

司法宮的掙扎

在司法宮8個月的生涯裡,一成不變的日子,卻讓我看到罪案背後的無奈。

犯了罪的嫌犯,剛被告上庭後,會不會覺得自己活該或足有應得?大部分的他們,都不會有這種想法。

對我來說,就算認罪,有的也只是因為覺得認了罪就不必浪費這麼多時間和法院糾纏,可以早點回家,或是單純想趕快了事,免得讓親友知道,丟了面子。

對於這些人,在犯罪時應已做好了選擇,即為自己的行為冒險,絕對不會有人在犯罪的那一刻就想負上責任的吧。

至於沒有犯罪,卻冤枉被提控的,命運已經不在他們的手裡。他們有為自己自辯的權利,這是基本權益,但是至於法官相不相信,律師的問題有多麼尖酸刻薄,最終的判刑,永遠不輪到自己決定。

看過那些被判死刑的囚犯,難免有家屬在聽到判決後哭泣的,也有神色淡定的。

究竟他們是有多麼的無奈?

在外頭,可以掌握自個兒命運,卻又放棄生命或乾脆慵懶過活的人,又有多少?

每個人總會想出一堆理由,為自己的行為作後盾,自欺欺人,也擋住關心的人對他們的嘮叨。

說話的藝術

我在意的,並不是事情的經過,而是你說話的態度。

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,或許很多人都認為不值得發脾氣的事情,卻讓我大動肝火。你可能會認為我大驚小怪,脾氣不好,但是很多次在不同的情景下,發生同樣的情況,我不說,並不代表我不介意,或者,怕了你。

為什麼說話,總要帶有貶義?就算是對著你喜歡的人,難道就不能理解說話的藝術嗎?

舉個例:

方式(1):“寶貝,你坐下來在吃吧!”
方式(2):“坐下來吃嘛,幹嘛站著?”

哪種方式會讓另一半覺得較好聽?我相信改變說話的方式,也會讓人與人之間,相處得更好。

對於喜歡挑剔的人,我不了解,為什麼非得把事情弄得這麼難堪。說些好聽的話,或往好的方面想,別人好過,你也不痛不癢。

話,可以在對的時候說。一個人和你分享,代表你還值得他和你分享,一旦讓人覺得你對他不耐煩,就算是最親的人,我也很難再痛快地在你面前使出自己的真性情。

你不耐煩的事,到了嘴邊,我也只能提醒自己不說,吞回去!

Thursday, February 16, 2012

為了生,為了活

生命裡,少數時候,我們會回想起自己經歷的慘烈回憶,就好像我之前去參加一個要步行10公里的尋寶遊戲,把不知多少年的運動量集中在一天內完成,對我來說,那段路,不止10公里,而是遙無目的的路途。

遊戲結束後的兩三天,雙腳的劇痛,甚至影響我走路的樣子,大家都在問我怎麼了,走路這麼奇怪。

現在回想起來,我還是覺得,走過那段路是多麼的不容易。

有天,聆聽一個和平遊行的聽證會,故事中的女主角娓娓道出她當天的經歷,形容那是:the worst experience I had in my life,我當時覺得,如果我身在其中,可能也會覺得那是多麼難以忍受的情境。

但是今天,駕著車在路上看見一位拾破銅爛鐵的仁兄,把一個卷好的生鏽籬笆扛在肩上,正要越過馬路。

我坐在車裡,都已經覺得天氣熱得逼人,但他,卻選擇在大熱天,扛著那個不知有沒有個上他的手的籬笆,也不知道是走了多少路,越過馬路後,又還有多少路等著他?

對很多人來說,在大熱天走在路上是“不堪”的回憶,甚至會跟自己說以後不要再“重蹈覆轍”。

但對於那位仁兄,他不能有怨言,也不會有吧。。。為了生,為了活,通過這篇短短的文字,可能也不會有人理解,當時他到底有多熱,到底,有沒有很重,又到底有沒有被割傷。

換個角度,不管是任何人,為了生活,都要承受不同的壓力。我們有機會坐在車上,為了生活所承受的壓力,或許也並不比以勞力換取生活的他們,承受的少,只是形式不一樣罷了。